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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发表于 2013-2-24 08:44
很不好意思地说,作为感控人,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强调输液前消毒2遍。难道消毒1遍与2遍的感染结果有 ...
不好意思,当时是和空紫斑斑的讨论有点小共鸣,随即有感而发的,请见谅!
阳光版主说的也是啊,是不是任何事情都应该以辩证的思维去考虑呢?我院每次护理操作培训与考试,都会让院感参与指导,护理操作的示教、考核和临床实践是什么关系呢?
再比如:“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又该如何理解??把一包效期内的灭菌的缝线打开(从未使用过)分装在几个缝合包中(为避免浪费)再灭菌行吗?还是非要买未经过灭菌的缝线打在缝合包中再灭菌?这样的规定最终是要控制那个环节呢?困惑中,曾经发贴讨论,最终也没有确切答案。
我想,也许,国家的法规是我们执行的标准,院感的工作也许就是把法规(所谓正确的)贯穿在临床工作中。有些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但作为培训与督导者,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去要求临床的话,他们更会觉得无所是从,更要命的是,如果上级检查者再把相关问题反馈出来的话,大家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认为,院感连个标准都没有,还来指导我们!
有点较真,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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