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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进入ICU工作,貌似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2、这问题其实还可以这样质疑,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在手术室工作——我们省前一轮等级评审标准明确不允许,我们为达此项标准将二位携带者全部调离手术室了。
但与之相背的是:外科医师中也有携带者,他们在照样拿手术刀 ,反省——不愿院感人不作为,是上面监管有漏洞,它怎么就规定了护士不能呆,而对医师携带者置若罔闻了呢?
3、另一条持否定态度的依据在《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卫生部)》中,里面明确有几种疾病未治愈前医务人员是不能进行手术的,比如流感期,比如呼吸道疾病期,比如携带多耐菌等等,相应的携带乙丙肝病毒者也该同理。
4、从双向预防角度讲,携带者当不宜从事有血源性职业暴露风险的工作。
5、有观点是从人文角度探讨这问题的,但立论只站医务人员一边,这是有失公平的,保护我们自己是对的,但患者更需要保护。
综上所述:个人以为,即使是携带者,也因其潜在的传播隐患宜调离原岗位;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心而让另一些无故的生命承担风险甚至带给他们无故的伤害;当然目前情况下,要真正落实还真有一些困难,只有伺机而动,一点点推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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