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总结:截止2011年5月6日将近一年的时间,有233人参加投票,看来,各医院的院感科有将近一半都有权利和能力对本医院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仅有12.61%的医院仍然无权参与此事,时间又过去1年多了,这些医院的情况应该有所改变吧?!
1、有权利和能力对本医院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50.75% (169)
2、如果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我们有权利和能力对本地区各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4.02% (80)
3、如果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我们就有权利和能力对本省各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12.61% (42)
4、如果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我们也没有权利和能力对本省、本地区各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12.61%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