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弯弯的月亮 于 2015-6-23 00:27 编辑
“临床科室可以在选择上结合工作量大小进行适当选择,完全可以做到3/4满48小时内处置”,你怎么就如此肯定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医院有几个科室即使使用最小型号的48小时也不会到3/4满;“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目的更是为了保护医护人员降低职业风险,在规定面前、职业防护面前规范处置利器盒,利大于弊,所以不存在浪费现象”,不到3/4就扔,当然是浪费了,难道大于48小时不到3/4满就增加职业风险了,你说的规定是那个规定啊,从没见过啊。 |